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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十大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08-30 10:04来源:合肥医保点击量:

1.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因年度结算停机、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未办理转诊备案以及未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不具备直接结算条件的慢特病门诊和职工普通门诊等医疗费用,应在下一个结算年度结束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提供有效身份凭证、疾病诊断和费用支出材料(含病历、处方、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医用材料产地信息、费用明细清单等)。


2.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以登记本人信息、提供备案所需材料的方式进行办理。


3. 如何核实备案是否成功?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线上办理的异地备案,可在“异地备案”界面,点击右下方“备案记录”,选择“快速备案”,查看异地备案状态和详情信息。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线上办理的异地备案,可在“查询服务”界面,点击“网办进度查询”查看异地备案状态和详情信息。


4. 办理备案时,需要选择就医地的定点医院吗?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时不需要选定点医院。


5. 备案成功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吗?

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成功后,在选定的统筹区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在省内异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慢特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目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推进的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类病种。可在开通跨省试点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6. 如何查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信息?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页面,查询服务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直接结算费用”。


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在“个人首页”页面,查询服务点击“消费记录”,可直接查询结算相关信息。


7.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有“有效期限”?

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不设置有效期限。


转诊转院人员有效期限为一年。


8. 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市就医无影响。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


9. 在外地因急诊抢救就医,未能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技术规范上传急诊抢救相关标识,视同已备案。


10. 参保人如何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线下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由本人或委托人持相关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