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协助所(院)党委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组织召开纪委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并发挥其作用。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所(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组织汇报、请示工作,按时完成部署的各项任务。
四.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全面掌握纪检工作情况,及时给予正确的指导。
五.着重抓好对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纪律监督。
六.督促检查院级所(院)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
七.参与所(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所(院)管辖干部的考评以及任免、晋级、调资、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八.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党员违法违纪有关事件和案件。
九.经常与组织、人事、宣传、监察、审计等部门联系,协调好党员教育问题。
十.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搞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
十一 完成学所(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