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内容:主要讨论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具体议题由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
(二)党委会议由书记主持。
(三)党委会议应定期召开,原则上两周或四周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宜,有关部门应提前同党委办公室联系。
(四)党委会必须有党委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召开,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属保密的,不得向外传播。
(六)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党委成员对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党委的分工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