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胸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出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纪的决定,检查所(院)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保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协助党委搞好所(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 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监督检查所(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 根据党章的规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五.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法规的案件,按照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六.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七.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建议,做好所(院)事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八.加强纪检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九.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所(院)的实际情况对干部职工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民主法制等教育。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考核、人员录用、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 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