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开始。
2. 地点: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合肥市绩溪路397号,乘车路线:公交车119路、149路和162路到安徽省胸科医院站下)。
3.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考生于8月12日上午8:00前到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行政楼五楼人事科签到抽签,当日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签到抽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其他事项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和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要自觉遵守现场工作纪律,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扫描“安康码”入场。考生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填报信息。考生须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红码”、“黄码”的考生,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来(返)肥的考生,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的考生,需提前与我院(所)联系报备。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认真落实《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在招聘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院(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51-63615311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人事科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51-63615312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监察室
0551-62998025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附件1:
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2021年
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测分数 |
综合分数 |
笔试分数 |
报考岗位排名 |
1 |
3000507 |
1 |
5234301601318 |
朱晨文 |
89 |
84 |
173 |
1 |
2 |
3000509 |
1 |
5234301601329 |
张璐 |
115 |
102.4 |
217.4 |
1 |
3 |
3000509 |
5234301601328 |
盛蕾 |
104.5 |
107.8 |
212.3 |
2 |
|
4 |
3000509 |
5234301601324 |
王钦瑶 |
100.5 |
93.8 |
194.3 |
3 |
|
5 |
3000510 |
1 |
5234301601403 |
郑瑶 |
101 |
95.3 |
196.3 |
1 |
6 |
3000510 |
5234301601401 |
周晓雨 |
97 |
98.2 |
195.2 |
2 |
|
7 |
3000510 |
5234301601402 |
叶灿灿 |
84 |
104.9 |
188.9 |
3 |
|
8 |
3000511 |
2 |
5634301601407 |
陈欣 |
111 |
80.8 |
191.8 |
1 |
9 |
3000511 |
5634301601406 |
武肖肖 |
89.5 |
100.3 |
189.8 |
2 |
|
10 |
3000511 |
5634301601410 |
邵莉莉 |
113.5 |
70.8 |
184.3 |
3 |
|
11 |
3000512 |
1 |
5634301601423 |
严翔 |
118.5 |
103.5 |
222 |
1 |
12 |
3000512 |
5634301601413 |
张菁菁 |
114.5 |
86.4 |
200.9 |
2 |
|
13 |
3000512 |
5634301601501 |
庚文风 |
106.5 |
90.7 |
197.2 |
3 |
|
14 |
3000513 |
1 |
5534301601506 |
韦俊利 |
97.5 |
97.2 |
194.7 |
1 |
15 |
3000513 |
5534301601507 |
彭锡雨 |
95.5 |
89.1 |
184.6 |
2 |
|
16 |
3000513 |
5534301601512 |
侯莉 |
103.5 |
80.1 |
183.6 |
3 |
|
17 |
3000514 |
1 |
5234301601520 |
刘璇 |
110 |
116.5 |
226.5 |
1 |
18 |
3000514 |
5234301601522 |
许晓 |
95.5 |
108.7 |
204.2 |
2 |
|
19 |
3000514 |
5234301601523 |
江慧慧 |
86 |
86.2 |
172.2 |
3 |
|
20 |
3000516 |
1 |
5634301601524 |
徐红平 |
100 |
90.8 |
190.8 |
1 |
21 |
3000517 |
1 |
5234301601530 |
朱莉 |
110 |
86.8 |
196.8 |
1 |
附件2
安徽省胸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疫情防控
考生须知
为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生命健康安全,专业测试各个环节将严格按照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查阅,妥善安排行程。
(一)考生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专业测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专业测试。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 “黄码”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及时主动与人事科(联系方式:0551—63615311)联系。
(二)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专业测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应至少提前30分钟前往现场抽签,现场扫描并出示绿色“安康码”进入,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考生进入专业测试现场应自行准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工作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审核点进行专业测试。
(四)专业测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将立即停止专业测试,迅速将考生其转移到临时隔离点,并立即报告疫情防控机构。
(五)专业测试结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出现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
1.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 资审前15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3. 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5天者。
(七)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2021年
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承诺书及体温记录表
本人已认真阅读官网通知中涉及专业测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悉知告知事项,并按要求开展自我监测,每日测量体温。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责任及后果。
1.记录表填至考试当天,所示内容真实准确。
2.不隐瞒不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3.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各项措施。
天数 |
监测日期 |
早体温 |
晚体温 |
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是否与境外、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 |
安康码是否为绿色 |
第1天 |
|
|
|
|
|
|
第2天 |
|
|
|
|
|
|
第3天 |
|
|
|
|
|
|
第4天 |
|
|
|
|
|
|
第5天 |
|
|
|
|
|
|
第6天 |
|
|
|
|
|
|
第7天 |
|
|
|
|
|
|
第8天 |
|
|
|
|
|
|
第9天 |
|
|
|
|
|
|
第10天 |
|
|
|
|
|
|
第11天 |
|
|
|
|
|
|
第12天 |
|
|
|
|
|
|
第13天 |
|
|
|
|
|
|
第14天 |
|
|
|
|
|
|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温馨提示:本承诺书需手写签名,签名打印无效;专业测试当日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