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启动 (摘自应急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则由副总指挥负责)判断响应级别并启动响应,之后根据实际情况与应急指挥部成员现场召开应急会议共同探讨确认。根据响应级别,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或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3.3.1 Ⅰ级事故基本响应程序
1、现场事故发现人员应于一小时内向单位应急指挥部成员报告现场情况;
2、应急指挥部成员报告总指挥,提出救援意见;
3、总指挥报告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履行职责;
4、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5、各小组按各组职能要求开展救援工作。
3.3.2 Ⅱ级事故基本响应程序
1、发生Ⅱ级事故时,事发部门在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指挥部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指令。
3、根据响应级别,响应涉及人员接到命令后或赶赴现场,或待命听候调遣。
4、应急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专业应急小组和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5、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要求结合事故的性质、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设立各类应急救援工作组;调集所需应急物资、装备等。
6、现场紧急处置:根据救援处置方案,各应急专业小组实施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3.3 Ⅲ级事故基本响应程序
1、现场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关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紧急处置,并组织自救;
2、应急指挥部成员报告应急副总指挥,提出救援意见;
3、副总指挥应持续关注事态发展,根据现场状况和影响范围作出应急救援的指示,必要时报请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5、应急救援人员要密切关注现场处置控制情况,发现事故有扩大迹象,应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报告,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3.3.4 应急响应程序图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