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就其所需的ICU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所有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1、项目编号:设备-2021-02-07
2、招 标 人:安徽省胸科医院
3、项目名称:安徽省胸科医院ICU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采购
4、招标范围及内容: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1套)包括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卸车及就位至招标人指定的安装地点)、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但代理商应获得制造商(含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或由制造商(含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直接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总代的授权函复印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
6.3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制造商,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括投标类医疗产品。
6.4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代理商,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投标类医疗产品。
6.5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已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提供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注册证(含附页、附件)或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进口注册证(含附页、附件)或备案凭证。
6.6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以投标截止当日起算向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①“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②上述第6.3-6.5款,请投标人根据投标内容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国家规定无需注册或许可或备案的,则可不提供。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2021年4月7日- 2021年4月13日下午5点前,安徽省胸科医院临时办公区南区103招标采购办公室。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待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安徽胸科医院官网
10、现场咨询报名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徽省胸科医院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397号
邮 编: 230022
联 系 人: 柴冬青 田野
联系电话:0551-63635501 636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