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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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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18 09:16来源:点击量:
    为做好201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19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0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下同)、安徽人才网(www.ahhr.com.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1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从相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通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中安排5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件。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2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3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2年5月12日至14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专业)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5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统考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两类: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统考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可于5月9日至1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5月12日至14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08房间,联系电话:0551-2663172)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