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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控制新农合病人医药费用增长措施

发布时间:2012-12-28 08:24来源:点击量:

一、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安徽省胸科医院参合农民就诊管理规定》,《安徽省胸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行为规范》《安徽省胸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与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特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新农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第三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二、认真落实“四项公开”,作出“五项承诺”

公开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准予登记的医疗技术;公开本院药品(尤其是新特药品)、医用耗材(尤其是高值耗材)的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大型检查项目的收费标准;公开本院新农合报销的起付线、政策性报销比例;公开本院“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标准定额和病人自付比例。

各临床科室必须向新农合住院病人作出如下承诺:使用自费药品、大型检查、高值耗材时,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说明价格和使用的必要性,并经患者签字同意;住院前3日内在本院门诊所做的与病情相关的检查费用,计入本次住院费用一并报销;不将新农合病人一次住院分解成二次甚至二次以上;不要求新农合住院病人到门诊做大型检查(院外检查必须经医院批准);不要求新农合住院病人在门诊药房取药或院外购药。新农合病人在本院住院期间产生的门诊检查费、门诊药费甚至院外药费原则上由经治医师承担。未经医院批准的处方或检查单外流,应追究经治医师的责任。

三、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各项指标

要按照不同科室的病种结构,探索制定合适的自费药品(即“新农合《目录》外的药品)控制指标,对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位的《新农合目录》外药品,予以周期性调整;同时,药房要从严控制《新农合目录》外药品的备存率。

认真开展处方(含住院医嘱)点评活动。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过多使用自费药品(或高价新特药品)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处方点评结果须留存备查。

严格按照卫生部的部署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医务科对本院医生使用抗生素的数量进行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医生进行诫勉谈话,并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全大型检查设备和医用高值耗材使用情况的分析评价制度。经过统计分析评价,对检查阳性率低于50%的医师提出警告,对过度使用高值耗材的医师作出处理。医务科须将评价和处理结果每季度报告省新农合办。

四、加强监控,强化监督检查

利用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及时监测和监控各科室的住院费用水平、结构(自费药品比例、可报费用比例等)和涨幅的变化,每季度定期进行同质对比分析、排名通报。对住院费用涨幅过大、自费药品费用比重过大、可报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过低的科室,按照文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