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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12-05-10 09:27来源:点击量:

一、安徽省胸科医院承担参加省内、省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住院治疗任务。

二、凡来我院就诊的参合病人(或急诊病人)应出示“新农合医疗证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住院手续,由农保办确认身份无误后,盖章后保存病历中。

三、住院期间,如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物时须让患者或家属签“自费药物(材料)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应用。

四、参合农民不得冒名顶替,不得谎报病史,住院期间应服从治疗,不得指名要药、搭车开药,不得擅自要求做与病情无关的检查。

五、出院时,持新农合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到住院处办理结帐手续,按报销比例给予直接报销。

六、住院不足24小时的病人,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出院结帐。

七、参合农民在就医时有疑问咨询可与我院新农合办公室联系。

咨询电话0551-3615355。

 

                            

                                       安徽省胸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