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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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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10:00来源:点击量: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

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加快推进健康安徽建设,根据《“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结合深化医改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省三大重点控制传染病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相继实施了4个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十二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7.2万例,成功治疗率保持在85%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实现了《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提出的控制目标。

同时,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肺结核报告发病人数始终位居全省甲乙类传染病第2位。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需要,部分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条件较差,防治所需设施设备不足,基层防治力量薄弱,耐药、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防范意识普遍不强。“十三五”时期是结核病防治的关键时期,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可行措施,坚决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结核病防控策略。

(三)防治目标。到2020年,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及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防治服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负担进一步减轻。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省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1.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2.普通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3.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