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安徽省胸科医院编制内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按省人社厅规定,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复审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8:00—下午17:20。
三、复审地点:合肥市绩溪路397号安徽省胸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行政楼二楼东头)。
乘车路线:公交车119路和162路到安徽省胸科医院站下。
联系电话:0551-63615311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但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
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