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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召开2018年伦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7-27 10:24来源:点击量:

为规范院(所)科研项目管理,加强院(所)伦理审查工作,保证医院的临床试验、科学研究等符合伦理准则,保障受试者或调查对象的尊严、安全和权益,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于2017512日调整新一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时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伦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管理办法等内容,我院(所)于2018726日组织召开了伦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冬春同志,副主任委员贺明同志、各委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共20余人。

院(所)长助理阚晓宏同志首先介绍了会议的目的及相关内容,此次会议主要包括集中学习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管理办法及赫尔辛基宣言和开展对安罗替尼单药及联合长春瑞滨胶囊二线治疗晚期鳞癌的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等两个方面的内容。随后, 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和大家一起学习了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和《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伦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各位委员就以上内容展开讨论,并对《安徽省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提出了宝贵意见。集中学习结束后,肿瘤一科史清明主任根据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程序,向大家汇报了 “安罗替尼单药及联合长春瑞滨胶囊二线治疗晚期鳞癌的临床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和知情同意说明,各委员按照伦理委员会审查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查并提出相关建议,最后一致通过了项目的伦理审查。

马冬春主委做总结性发言,他强调,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人体研究包括器官移植、干细胞移植、生殖医学和药物临床试验等应严格遵循医学伦理要求,此次会议为我院第一次伦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大家认真学习了伦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内容,并开展了一项课题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工作,说明我院的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希望大家今后开展科研工作继续严格遵守科研管理规定和医学伦理要求,在开展人体相关研究的过程中,做好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并制定毒副反应应急预案,确保患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