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及项目负责人:
安徽省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公布,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要举办的省级项目共8项。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安徽省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皖继教委 [2023] 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我省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项目,所有项目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不得跨年度举办。
2.项目举办通知中必须是“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为主办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必须与文件中公布的一致,并请特别提示学员参加学习时务必携带继教IC卡或提供继教IC卡号,以保证顺利获取项目学分。
3. 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书的计划执行,如举办继教项目时间、地点或师资变更的,如需变更请填写《安徽省继教项目学分变更申请》、 《安徽省继教项目举办地变更申请》、《安徽省继教项目举办时间变更申请》;师资及教学内容一般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个别调整的,请书面说明情况。
4. 项目举办前2周内,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举办通知、日程安排、在线举办备案表(线上会议)及各项变更申请等材料送至教育科,由教育科整理初审后上报安徽省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
5. 项目举办前7个工作日内,请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到教育科联系学分办理具体事宜。
6. 项目举办后2周内,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办理报送须知》(附件),将各项继教班材料上报医院教育科和安徽省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学分方可计入个人继教IC卡中;并按要求及时在继教平台上,完成相关表格。
7. 项目负责人在办班通知上特别提示学员,参加学习时务必携带继教IC卡或提供继教IC卡号,以保证顺利获取项目学分。项目举办完成后,省继教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电子学分。
8. 具体办理项目学分事宜可致电教育科咨询(5370)。
9. 通过其他机构或部门申办的继教项目请在申办机构或部门办理相关项目举办手续。
附件:《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防所)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办理报送须知》及相关表格
教育科
2023年3月13日